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0月9日2014年10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9-5572073(广元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39-5572073
通讯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
邮 编:62801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朝天区年产4万吨塑料编织袋(布)及软包装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朝天区羊木镇中坝 |
广元成达塑编有限公司 |
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
新建厂房、办公楼、生活宿舍楼、仓库等。建成年产4万吨塑料编织袋(布)生产流水线及软包装生产线5条,并购置设施设备。 |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尽量回用。扬尘通过湿法作业、洒水降尘、封闭运输、运输车辆严格冲洗等措施进行防治。噪声采取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文明施工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弃渣清运到指定的专用堆放场。 项目营运期项目遵循雨污分流原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达标排放。项目原料加热融化时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塑料异味),经集气罩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采用水性油墨,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排风扇通风外排;食堂设置抽油烟机,经净化后引至专用烟道屋顶集中排放。噪声通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处理后,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评价标准限值。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运至塑料回收厂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废弃油墨桶由厂家回收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和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场卫生填埋。 |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