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4(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72072、5572073
地 址: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众 康 医 院 建 设 项 目 | 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万兴广场方维街68号 | 青川众康医院 | 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119号) | 青川众康医院自筹资金2000万,租用青川县乔庄镇万兴广场方维街68号现有建筑面积2400m2的房屋拟开设一家一级综合医院。设置科目为:内科、妇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外科、预防保健科、儿科、口腔科,床位40张。预计门诊量每年3万人次,住院每年600人左右。项目劳动定员30人,项目年运行365天。项目不涉及放射性相关建设内容。 | 1、废水:自建一座废水站,处理能力20m3/d,采用“预处理+一级强化+消毒”工艺,其中酸碱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乔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乔庄河。 2、废气:污水处理站密闭设置,废气经紫外线消毒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实现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别处理。 |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