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9月18日2014年9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9-5572073(广元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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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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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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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元·宝轮菖溪河乡村生态旅游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广元市宝轮镇苟村 |
广元市菖溪河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新建游客接待中心1660平方米、漂流、露营帐篷旅馆13333.3平方米等主体工程,新建停车场、标志牌、观景台、场内道路及游步道等基础设施;配套给水、排水、供电等公用设施及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隔油池、垃圾收集点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尽量回用。扬尘通过湿法作业、洒水降尘、封闭运输、运输车辆严格冲洗等措施进行防治。噪声采取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文明施工等措施。项目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或卖给废品收购站,其余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 项目营运期项目遵循雨污分流原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达标排放。食堂设置抽油烟机,经净化后引至专用烟道屋顶集中排放。消防水泵、柴油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等均置于封闭室内,利用建筑隔声且考虑减振等措施。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外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餐厅厨房垃圾及废油脂单独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地埋式污水站污泥定期清掏,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