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72072、5572073
地 址: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广元利州华康医院建设项目 | 广元市利州区南河成都路 | 广元利州华康医院 |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506号) | 项目租用广元市利州区成都路已建房屋,主要建筑医疗楼1栋4层,1层地下室。项目占地面积1650m2,地上部分建筑面积5800.24m2,地下室部分建筑面积1550.57m2。利用原有房间布局改造为诊断室、病房,办公室,设置内科、外科(普通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设置床位30张,不设食堂。项目不涉及传染病、牙科、重症监护室、太平间等科室,虽设置了中医科,但医院不涉及自制中药制剂,仅对病人提供熬药服务。本次评价不包括放射科,辐射应另作环评。 项目劳动定员30人,项目年运行365天。 | 1、废水:医院综合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处理规模为30m3/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广元市大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后,进入嘉陵江。 2、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均采用地埋式,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措施实现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别处理。 |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