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青川县力创矿业有限公司大院乡南溪重晶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本次评价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青川县力创矿业有限公司大院乡南溪重晶石矿项目位于广元市青川县大院乡锁家村,为重晶石矿开采新建工程。项目矿区由4个拐点封闭而成,矿区面积0.4759km2,开采深度为+1200m~-1400mm,开采规模为5000t/a,矿山服务年限为5.4a,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拟设矿权范围内以往无采矿活动,周围400m内无其他矿权设置,不存在范围重叠和边界纠纷。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川县力创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总 联系方式:1398125535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18783482036
Email:24351732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主要环境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2、正式工作阶段:主要工作是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预测和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并开展公众调查;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展开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2、预测项目投入正常使用后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并分析周边主要污染源对项目区环境的影响;
3、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5、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6、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建议和要求,给出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对该新建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
(二)该新建项目所在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
(三)对该新建项目了解的情况;
(四)对该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的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
(五)对该新建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
(六)该新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和生活环境影响程度;
(七)对该新建项目建设的态度;
(八)对该新建项目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你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
七、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2012年11月14日-11月24日(10天)
青川县力创矿业有限公司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