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苍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东溪镇民用天然气供气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东溪镇民用天然气供气工程
2、建设地点:苍溪县、旺苍县
3、建设单位:苍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元市新希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苍溪县城区及东溪镇经济快速发展用气的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及质量,同时满足苍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市场发展的需求,苍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决定投资实施东溪镇民用天然气供气工程,该工程主要包括建设输气管道Φ108×6无缝钢管,全长15公里,东溪天然气门站1座,发展用户3000户,日供气能力30000m3。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结合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工程防护及生态保护恢复、补偿措施,控制、减小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通过采取强化施工期管理、优化施工时间、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工程建设对区域内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⑵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通过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试压废水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⑶废气:施工废气产生量小,由当地大气扩散后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营运期主要为放空时产生的放空废气,由于当地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⑷噪声:施工期间敏感路段设置隔声围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站内设备较少,声级较低,类比分析可做到厂界达标。
⑸固体废物:施工期间严禁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燃煤和焚烧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站内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的清管废渣为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站内防渗掩埋处置。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