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广元市环保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01-18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元市利州西路二段及延伸段告书作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18日-2017年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72073

地址:广元市万源新区政务中心B区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西路二段及延伸段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起点为广元市铁路公寓,途经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终点为王家堰

三、建设单位:广元国成投资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广元市利州西路二段及延伸段改造工程起点为广元市铁路公寓,途经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终点为王家堰,道路全长3299.2m,包括回龙河桥改造工程和下穿铁路框架桥工程,其中,利州西路二段里程桩号起止点为k1+380~k2+245.264,共计865.3 m;利州西路延伸段里程桩号起止点为k2+245.264~k4+679.172,共计2433.908 m。设计车速均为40km/h,路面宽度均为28m,均采用双向六车道对称布置。

项目总投资为26024.35万元,预计2017年初开工,20188月建成。

六、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桥梁建设选择在枯水期施工,同行尽可能地减少基础的涉水施工;在回龙河桥桥梁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撞墩,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桥面径流排入排水沟。

2、废气:施工期严格遵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 号)、《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扬尘进行治理。封闭施工现场,基础开挖作业应采取洒水湿法抑尘,施工场地裸土进行覆盖,清运土方渣土运输车辆顶部应密闭、车辆出场应冲洗车轮,防止渣土带入城市环境的措施防治施工扬尘污染。

3、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时间,施工场周围设置临时声屏障,防止施工噪声扰民,确保工程边界噪声达标。加强交通组织以及运输车辆的管理,通过限制车速、禁止鸣笛、规范秩序等措施,确保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乡结合区域,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道路营运中期,距路中心线46m之内区域超过4a类标准,距路140m范围外满足2类标准;对于曾家营、回龙河、建设村3处居住区及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建办公楼、回龙河医院在营运近、中期达标,但在营运远期超标,最大超标量2.2 dB(A),环评建议在营运远期跟踪监测,预留一定的环保投资费用;对于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楼在营运近、中、远期均超标,广元市第四人民医院办公楼在营运近期达标,营运中、远期超标。营运中期最大超标量为2.2 dB(A),环评建议采取安装隔声窗降噪措施,并在营运远期跟踪监测,预留一定的环保投资费用。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运送至广元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在南陵村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堆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环境

⑴严格控制施工面积,及时清运施工废物,以保护周围植被,不允许随意破坏和占用额外土地。施工前应将临时占地原有土地表层耕作土堆在一旁堆放,待施工完毕,将这些熟土再推平,恢复作土地表层,便于尽早进行植被的恢复。

⑵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取弃土的施工顺序。在施工组织形式可行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填方地段的施工,再进行挖方地段的施工,从源头上减少取弃土占地。

⑶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意识,做到文明施工,临时土方按设计要求指定地点堆放;工程材料、机械定置堆放在施工用地界内,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防止随意碾压,破坏土地和地表植被;道路两侧应修建排水系统,做好施工便道的排水工作,保证地面径流的畅通,减少和避免边坡的冲刷,防止水土流失,将其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⑷施工中针对当地灾害性气候即主要为7至9月降雨量大且集中的时段,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尤其是路基工程,以免大雨冲跨新筑路基,造成不必要的水土流失和工程损失。

⑸桥梁基础施工产生一定数量的弃渣,建议及时用于桥头路基填筑。不能马上用于桥头路基填筑时,采用干砌片石挡土埂进行防护,但在汛期到来之前必须将其清离河道。严禁在河道内弃土(渣),弃渣不会淤积、堵塞河道。桥梁墩台修筑完毕,应及时清除围堰,以保证水流畅通。

⑹在桥梁施工工程区设置围堰施工,并设置沉淀池2座,泥浆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沉淀的泥土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置。

⑺对因设置桥墩可能加剧河道冲刷,采取加固堤岸及浆砌片石护岸工程措施。对桥头锥体坡面进行干砌片石或浆砌片石防护,避免河水、洪水冲刷。

6、其他:

本项目营运期间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源于危险化学品、油类产品等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时,引起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泄漏,致使在很短时间内造成一定范围的恶性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在施工期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的工程措施设计和实施,营运期应加强管理,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


主办单位:广元市生态环境局 备案号:蜀ICP备19028361号-5
联系电话:0839-3310888   监督电话:0839-3310888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795号广元国际酒店斜对面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6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4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