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839-6601808
地址:剑阁县环境保护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文件
受理时间
1
剑阁县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城北路58号
剑阁县人民医院
河北德龙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见附件
2018-9-7
剑阁县医院报告表-公示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