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7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广元市城区鹏程木材等9个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7月12日我局对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2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839-5572913(557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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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28017
2017年7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广元市城区鹏程木材项目 | 2017-07-12 | |
2 | 电杆生产项目 | ||
3 | 广元市利州西路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利州西路下穿宝成铁路立交桥工程 | ||
4 | 新建大鲵驯养繁殖及大鲵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5 | 广元市公交总站(原瓷莲路公交总站)建设项目 | ||
6 | 宝轮山水欢歌乐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7 | 广元市格莱美汇歌城项目 | ||
8 | 广元万源CNG加气站工程配套供气管线建设项目 | ||
9 | 广元市利州区宝轮新街棚户区改造(锦汇新城)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