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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来源: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时间:2021-08-09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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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白龙江左岸利州区坪雾防洪堤工程建设项目,拟启动征收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坪雾社区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坪雾社区123,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75.67具体地类、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拟征收土地将作为广元市白龙江左岸坪雾防洪堤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三、拟征收单位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四、土地现状调查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石龙街道办事处将于20218月底前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开展现状调查。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严禁在拟征收土地上进行抢种、抢栽、抢建等行为,凡是抢种、抢栽、抢建的实物一律不予补偿。除正常婚姻和出生、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部队复员或转业未安置人员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人员外,新迁入人员一律不予安置。公告时间202189日至2021820日。

咨询人及联系电话:广元经开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王海锋,(08393502418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   

202189日    


主办单位: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事地点:四川省广元市经开区下西明德路5号

联系电话:0839-3503396 传真:0839-3507176  邮编:6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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