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明疫情防控“十严查”纪律要求后,我委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坚持监督与防控同频,以监督推动防控工作落实见效,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思想上高度警醒,扛牢政治责任。我委坚决把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决策部署,坚决把市纪委监委“十严查”要求落实到监督执纪中,力促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行动上全力出击,落实监督责任。积极督促区党工委、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与区目督办组成督查督办组,全天候深入到机场和高速出口、医院、市场、超市、村、社区、小区等疫情防控一线,全覆盖开展督查督办和监督执纪。一是严格监督区级各部门、镇(街道)、村(社区)履行人员健康筛查、涉疫人员排查、物资保障、市场监管、舆情监测等工作职责情况。二是精准督促区级相关部门落实“企业有序复工后,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或居家自我隔离等措施,未解除医学观察前不得安排复工”要求。三是严肃查处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不重视、不落实问题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同时,我委坚持严格落实值班工作报告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核查辖区单位值班值守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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