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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农村贫困户是否可以申请城市住房最低住房保障
写信时间 2018-04-05 发布时间 2018-04-12
信件内容 我媳妇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我们住在广元市利州区嘉陵社区将军桥城郊七组,在老城上班,我们想申请住房最低保障 这个可以吗?
回复内容 王刚先生: 您好! 现就您在局长信箱中咨询事项答复如下: 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1]14号)及《广元市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元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配租等有关意见的通知》(广住保办[2014]17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您信中所列情况,若同时具备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和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条件,可在现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 咨询电话:0839-3265163。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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