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工程质量问题 | ||
写信时间 | 2018-04-10 | 发布时间 | 2018-04-17 |
信件内容 | ? ?《皇泽寺文化产业“凤街”项目》于2017年2月10日下发中标通知书,于2017年4月份开始施工,于2017年06月16日办理施工许可证,由中建华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西省园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施工到现在,所备案主要人员没有一个到场。? ? 备案人员为项目负责人:艾玉如,技术负责人:晏珺,安全员:滕敏华,施工员:袁静,质量员:张婷。此工程严重存在资质挂靠行为。? ? 此工程在施工中完全没有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施工材料完全是自我随意采购,没有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规范要求购买。本工程多为木结构,特别是木材,全部没有按设计要求来,设计图纸上要求是红松和落叶松,可是木材全部采用了其他比较便宜的木材代替了,严重的影响了工程质量,此工程是个“百年大计”工程,多为游客观赏,不能有半点马虎呀。? ? ? ? ?请局长大人严查,市民在此谢过!? | ||
回复内容 | 写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皇泽寺文化产业‘凤街’项目存在施工单位人员不履职,以及质量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您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现场核实,施工单位项目班子成员履职较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不在岗,前期使用的木材无材料报审手续。我局已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编号广质安发【2018】66号,并要求各责任主体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将严肃查处。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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