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建招投审〔2021〕2号
四川振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一区)一期工程G标段的投诉书,已于2021年5月11日收悉。经审查,结果如下:
投诉事项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之有关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函告。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1日
广建招投审〔2021〕2号
四川振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广元港张家坝作业区(一区)一期工程G标段的投诉书,已于2021年5月11日收悉。经审查,结果如下:
投诉事项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之有关规定,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函告。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