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建招投审〔2021〕3号
俊成建昱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广元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标段的投诉书,已于2021年5月10日收悉。经审查,结果如下:
投诉书无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无提出异议的证明材料,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六项之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投诉事项涉及对评标结果的认定事宜,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请按照《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之有关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特此函告。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