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开发区分局,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全市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年7月13日
全市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广元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广消安[2015]7号),认真做好我市建设系统,特别是燃气经营、物管小区、风景区等建筑工地夏季消防工作,预防和遏制建筑工地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建设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各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各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彻底排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各相关单位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构建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确保我市建设系统火灾形势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落实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逐级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职责等。
(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其他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重点部位是否有消防安全警示或提示牌;单位是否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应急演练;是否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三懂三会”教育培训;动火作业有无防范监护措施,是否规范严格。
(三)落实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制定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用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和使用等消防安全制度。
(四)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特别做好安装电器设备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施工现场人员入场前及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落实企业制定工人生活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是否乱拉电线、私接用电设备、私自使用燃气炉等。
(六)落实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源、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完好有效。
(七)落实施工现场使用安全网、保温隔热等材料,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搭设材料是否采用难燃或非燃材料,选用材料是否进行了防火性能检测。
三、实施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组织部署、全面检查和总结考核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7月1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组织一次认真分析研判,查找出最不放心的工程、最不放心的现场、最不放心的班组、门站和生活区等,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类隐患严重就解决哪类隐患。7月15日前,各单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报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质安站。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夏季火灾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本单位内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按“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细化检查措施,抓好任务落实,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8月底前,市局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并明确隐患的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主体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整改期间,要督促各单位落实死看死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从7月份开始,各单位每月25日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及大检查工作统计表。市局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上报市消安委。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各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要对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9月17日前上报整体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设系统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成立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责任,确保我市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果断采取处罚措施。对因工作疏漏,造成重大安全后果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深入宣传,强化教育。各相关企业要充分利用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日活动、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初期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组织、疏散逃生等方面的能力。
(四)严格奖惩,确保实效。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火灾多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将实行挂牌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