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房管局,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局属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市规划局办公室: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住建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建安委〔2017〕7号)、《关于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工作的通知》(川建安委〔2017〕8号)及四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有效期延长半年的通告》(第6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