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单位,市规划局办公室:
2017年6月是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广安委〔2017〕12号)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2017年广元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
2017年广元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的宣传为内容,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预防安全事故为目标,面向企业、面向一线、面向基层,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依法治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自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话改革,谈责任,保安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局属机关、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和科室、局属单位,各企业要围“话改革,谈责任,保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宣传活动,针对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城镇燃气、住宅小区、风景名胜区等行业和场所开展好宣传动员,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企业应在工作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主题宣传画和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隐患举报箱等,有条件的要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主题,加强对宣传咨询活动的宣传报道,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制作宣传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以及典型事故案例,回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企业开展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三个一”活动。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上一堂安全公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二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深入了解思想动态,征询安全建议,促进安全各项举措的落实。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承诺宣誓。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公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向大家做出安全生产庄严承诺。
(四)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举办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和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开播,切实发挥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收看《生命的代价一一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录》,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用事故教育推动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不断提高公众及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各企业要组织一次事故案例分析讲座,突出案例警示教育这一主题,选取建设系统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讲解讨论,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务求达到警示效果。
(五)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结合雨季汛期安全特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搞好建筑工地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二是全面排查生活垃圾、工程渣土堆场、挡土墙等边坡工程及建筑工地、市政桥梁、城镇燃气、风景名胜区等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三是要继续开展城市老旧建筑、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专题行动。邀请新闻媒体跟随采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动,针对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进行突出检查,及时曝光安全生产隐患,依法从严处罚一批典型违法行为。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行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督促各企业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等一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及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各企业要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针对近期工作安排,开展防洪防汛、防火灾、防坍塌等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八)开展群众性共建共享宣教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给合自身行业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督促和指导企业以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等相关安全宣传导入教育活动。
(九)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我局将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组成督查组对市本级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 “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各单位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将在全局通报和严肃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高度重视全国 “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
(二)周密部署。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主题,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思路。在总结往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贴近建设行业、贴近现场、贴近从业人员的活动,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注重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知识,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形成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总结。各单位、各部门应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制定长效措施,并分别于5月29日前将活动方案,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包括图片资料及活动情况统计表)报我局安办,以便汇总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吴国强,联系电话:3264918, QQ:112488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