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批准广元市华鑫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告
广规建住发[2013]基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川建发[2008]15号)等有关规定,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广元市华鑫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 现予以批准并通告。
本通告中凡新办、增项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重新进行审核。
详情请登陆广元建设网上查阅:http://jsj.cngy.gov.cn/。
特此通告。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