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城党委〔2015〕12号
中共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关于曾里、曾玲任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任命:
曾里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宣传监测中心(市爱国卫生除四害指导站)副主任(试用期1年),负责中心全面工作,任职时间从2015年8月3日起计算;
曾玲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宣传监测中心(市爱国卫生除四害指导站)副主任(试用期1年),任职时间从2015年8月3日起计算;
免去:
曾玲市城市管理宣传监测中心副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15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