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8-19  来源:gyjswpsf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开发区分局,市本级各建设、施工、监理、物业管理、燃气经营企业,局属各单位:

    天津滨海新区“8.12”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教训极其深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年8月18日


 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天津滨海新区“8·12”特大爆炸事故教训,全力抓好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建设系统安全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坚决打好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打非治违,促进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落实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局各部门,各企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领导和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查漏补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创造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规章制度、安全作业规程落实到基层一线,落实到作业人员的作业过程中;及时整治隐患,消除事故源头,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任务

    (一)立即开展建设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

    1.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

    以深基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和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现场消防为重点,深入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制度,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起重机械和钢管扣件等材料设备的准入管理,严禁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强化“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检查,严肃查处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等违法行为。

    2.开展老旧危楼及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重点检查年代久远,年久失修,地震灾后鉴定为C、D等级以及住改仓等建筑的安全运行情况;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做好消防、避雷、电梯等重点设备和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情况。

    3.开展城镇燃气及市政公用设施隐患排查

    重点检查城镇燃气门站、输配气站、中低压管网的运行情况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燃气器具的使用情况;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燃气站点的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已排查的隐患整改情况;城市路灯、桥梁、隧道、涵洞、城市防洪的运行情况;防汛抢险预案、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准备情况。

    4.开展风景名胜区隐患排查

    重点检查风景名胜区的在建工地的安全,景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景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情况;人员紧急疏散等应急预案制定和防止拥堵践踏应急演练情况。

    5.开展单位内部各类隐患排查

    系统内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车辆运行、仓储、电器设施设备、办公场所使用等的安全检查。

    (二)打非治违、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核心内容,检查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无施工许可违法违规建设的行为;严厉查处其它违法违规经营生产的行为。发现问题,要按照“四个一律”进行整改和从严惩处。

    (三)认真及时整治隐患问题、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整改,一个问制定一个方案,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资金“四到位”。在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该停止建设经营生产的要立即停止建设经营生产活动,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规定情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标准规范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立情况;“打非治违”活动开展情况;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县区及市局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政府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当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抓好排查、加紧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组织检查,不留隐患

    要按照“四不两直”的检查机制,深入企业,深入基层一线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此次检查工作,杜绝走马观花,杜绝检查与问题整改脱节的现象。

    1.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局负责本辖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立即组织企业自查自纠,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领导隐患挂牌机制。

    2.市局各部门负责所管理范围的安全督查和组织排查。质安站负责在建工地的安全排查和督查;房管处负责市城区既有建筑的隐患排查和督查;城建处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城镇燃气的隐患排查和督查;风景名胜管理处负责风景名胜区管理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和督查;散水办负责搅拌站及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的隐患排查和督查;测绘处负责测绘企业的作业隐患排查和督查;村镇科负责村镇建设管理范围的隐患排查和督查;规划处负责对规划的项目是否按规划技术标准实施进行检查和督查;照明管理处、红星公园、城投公司、开发总公司、开发公司、市政公司负责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城建大队和建管处负责查处违法违规建设、经营、生产行为。

    3.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三必”的要求,及时和经常性开展项目隐患排查,检查项目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防护措施、操作程序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要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认真整改隐患问题,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的行为。

    (三)开展督查督办

    1.市局各分管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要求,对分管的部门、单位及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并写出专题报告。

    2.对县区开展督查。市局成立四个督查组分别对县区开展安全综合督查。

    第一组:局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罗广吉负责督查苍溪县。联络人:唐阳彪,联系电话:13908122258,参加检查的人员:城建处、房管处、质安站各派一人。

    第二组:局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何培成负责督查剑阁县、朝天区。联络人:张武,联系电话:13981245555,参加检查的人员:质安站、风景处、基建处各派一人。

    第三组: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安三凯负责督查旺苍县、昭化区。联络人:欧昌福,联系电话:13908121713,参加检查的人员:城建处、基建处、质安站各派一人。

    第四组: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唐勇负责督查青川县、利州区。联络人:盛大奎,联系电话:18113695516,参加检查的人员:城建处、房管处、风景处各派一人。

    各检查组要迅速开展检查督查工作,确保在10月底之前完成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要向局写出检查报告,由局汇总后在全市进行通报。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坚持检查-整改-检查的常态化工作,在此次大排查之后要在日常的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中坚持下去,确保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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