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代建梅同志退休的通知
广元市城乡规划局:
你单位职工代建梅同志生于1963年9月,1980年6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该同志符合退休条件,同意退休。
按照川人发〔2006〕48号、川人发〔2006〕133号文件精神,该同志退休后的生活待遇按[(1040+944)×95%]=1884.8元的标准计发,其它福利津补贴按规定发给,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10月17日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代建梅同志退休的通知
广元市城乡规划局:
你单位职工代建梅同志生于1963年9月,1980年6月参加工作,高级工程师,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该同志符合退休条件,同意退休。
按照川人发〔2006〕48号、川人发〔2006〕133号文件精神,该同志退休后的生活待遇按[(1040+944)×95%]=1884.8元的标准计发,其它福利津补贴按规定发给,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