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房管局,经开区城环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广元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广安办〔2017〕35号)文件要求,请尽快督促企业按文件要求抓好自查和整改,并组织开展好本次执法检查。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房管局,经开区城环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分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组织专项执法检查。
市城建处、房管处、建管处、质安站、散水办根据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行业内企业的督促和执法检查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和本次执法检查情况于9月20日前上报局安办。
联系人及电话:田光红 18113695531 QQ:2595754276
附件:《广元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