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亭子湖市级风景名胜区(以下称白龙湖亭子湖)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加快白龙湖亭子湖旅游产业发展,依据《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亭子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开展白龙湖亭子湖旅游厕所选址及初步方案设计工作。
一、征集单位及项目名称
征集单位: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征集项目: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旅游厕所选址及初步方案设计
二、内容及深度要求
在《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专项策划》和《亭子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白龙湖、亭子湖的游览线路进行详细分析,根据游客需求,结合旅游厕所设计相关标准,合理选址布局白龙湖、亭子湖旅游厕所,完成主要节点旅游厕所初步方案设计,提出分布实施计划。
设计文本至少应包括:设计说明书、旅游厕所分布图及节点厕所竖向设计、建筑单体设计、外立面效果图、建筑造型的透视图或鸟瞰图。方案设计深度可参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三、项目规模及范围
根据设计方案中旅游厕所选址布局位置、数量、大小确定。
四、应征要求
(一)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以实际收到资料日期为准。
(三)报名文件资料要求
以下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须真实有效,加盖鲜章,其中第1、2、3项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同应征方案一起报征集单位。如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征集单位有权向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取消评选资格。
1、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的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参加本项目设计人员名单、职称证书。
4、应征方案。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本次方案设计工期为12天,自2016年6月23日—2016年7月4日;设计方案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应征单位需在2016年7月4日17:30时前将应征方案报送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应征单位须对整体方案设计理念向征集单位作详细设计汇报。
2、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2号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风景名胜管理处。
五、应征须知
1、本次咨询活动通过公众媒体发布征集信息,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征集设计单位。
2、我局将参与应征的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报专家委员会评审,并评选出前3名,由专家委员会评选出最优方案作为本次征集的第1名,原则上第1名为中选单位与我单位签订方案设计合同(按照国家标准收取费用)。另外第2名给予方案补偿费3万元,第3名给予方案补偿费2万元。未进入前3名的设计单位不给予任何补偿费。费用支付时间为:设计单位提交通过规委会设计成果后的一个月内(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
六、法律责任及其他事项
(一)应征规划设计单位所有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应征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主办单位支付规划设计费后,规划设计成果归主办单位所有,未经主办单位允许,转让、使用成果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所有应征单位在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应征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五)应征单位必须对征集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图件的保密性负责,未经征集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2号
邮编:628017
联系电话:0839-3267350 18113695393
传真:0839-3266493
联系人:陈波
E-mail:2902379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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