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住建函〔2021〕13号
市生态环境局:
白龙水厂已于2020年5月15日开始向市城区及经开区、宝轮片区等地供水,经过6个月的运行,供水水质稳定,符合安全用水要求。为更好保障市城区供水安全,12月1日,市城区已实现西湾水厂和白龙水厂联网供水,并将城北水厂、上西水厂调整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2020年12月1日,西湾水厂和白龙水厂已联网向市城区供水,白龙水厂供水水量为6万吨/日,西湾水厂供水水量为7万吨/日,满足市城区供水需求。
二、自2020年12月1日起,上西水厂、城北水厂已停止取水,同时将这两个水厂调整为应急备用水源并已报市政府。函请贵局按应急备用水源有关要求,对城北水厂、上西水厂进行水质检测。
附件:1.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文处理签
2.关于市城区西湾水厂与白龙水厂联网供水有关事项的请示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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