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住建〔2021〕154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环保局,相关科室、局属单位:
现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顿暨“创安2021”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8日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整顿暨
“创安2021”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顿行动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几起建设工程事故教训,强化住建领域安全监管,强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建党百年庆祝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自觉,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解决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问题。科学研判风险、强化精准执法,敢于动真碰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以高质量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大幅减少一线操作“三违”行为,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提高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检查重点
按照企业全面自查、部门全面排查的方式,在房建市政施工、城镇燃气、物业管理等领域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检查: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
2.安全管理人员的在岗履职情况;
3.安全生产(含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及实施情况;
4.安全生产清单制的落实情况;
5.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
6.各类事故隐患的检查及整改情况;
7.安全生产投入实施情况;
8.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9.应急救援演练及预案管理情况。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5月底)。各级住建部门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重点突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隐患排查,要建立工程项目监管台账,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督促整改。各县区住建局、市局质安科、建管科、城建科、房管科要对监管范围内房建市政施工、城镇燃气、物业管理等领域的企业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建立企业名录库(含企业名称、主要风险、主要负责人等信息),于5月17日前将企业名录库和专项行动联系人报送市局质安科汇总。同时要将本通知传达至各监管企业,督促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制订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各企业要在2021年5月30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属地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顿阶段(6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时限、措施和责任人,各住建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到位,并抓好整改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采取曝光非法违法行为、扣减诚信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多种监管手段,形成震慑倒逼从业人员提升安全意识。各县区、各相关科室要对安全生产集中整顿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7月2日前报送市局质安科。
第三阶段:专项检查阶段(2021年6月至11月)。各相关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附件1),于每月(含5月份)25日前报送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各级住建部门在督促企业按期整改隐患的同时,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每月执法企业不少于3家,自6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上报汇总表(附件2)。
第四阶段:巩固总结阶段(2021年12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形成工作专报,提炼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企业提档升级档案,形成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攻坚年,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创造维护安全稳定环境是各级各部门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实行领导挂联县区和重点项目机制,县级领导干部原则上每周到县区、重点项目督导检查不少于1次。各县区住建部门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抓实抓细具体工作。
(二)盯紧重点环节,认真履职尽责。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暗访暗查、突击检查和全面排查。持续抓好房建、市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重点加强对危大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工程安全度汛、施工机械设备、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把人员下沉到基层一线去,各级监督人员在受监工地现场监督指导每周不少于3天,真正做到“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抓好落实”,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综合施策,加大惩处力度。进一步完善打击非法违法和生产安全事故追责问责机制,曝光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力等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公开通报、责令整改、扣减企业诚信分、限制执业等方式,严肃查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全力确保安全底线目标实现。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各县区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方式,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重点宣传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五)严肃责任追究。要逗硬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行动部署不到位、工作不到位和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地区,要挂牌督办、约谈问责。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排查不认真、不到位而疏漏重大隐患的要倒查责任,一追到底;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王国强,3322375 ;邮箱:695445757@qq.com。
附件:1.安全隐患整改台账
2.“创安2021”安全监管专项行动统计汇总表
附件1
安全隐患整改台账
企业名称: 负责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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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类别 |
隐患简介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人电话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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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创安2021”安全监管专项行动统计汇总表
(2021年 月)
填报单位: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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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领域 |
派出 检查 小组 |
出动 执法 人员 |
聘用 安全 专家 |
检查 企业 数量 |
发现隐患数量 |
已整改隐患数量 |
现场紧急处置 |
行政处罚 |
下达 执法 文书 |
进行曝光(附曝光报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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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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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重大 隐患 |
一般隐患 |
总计 |
重大隐患 |
一般隐患 |
含暂扣许可证、暂时停产停业、暂时停止建设(使用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使用民爆物品等处置措施 |
立案 |
罚款 |
提请关闭 |
吊销许可证 |
责令停产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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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移交 |
涉及行刑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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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人次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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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项 |
项 |
家 |
起 |
万元 |
家 |
个 |
家 |
份 |
次 |
起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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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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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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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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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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