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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2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住建〔2021〕336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环局,市级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川建质安函〔2021〕1115号)和市质量强市办有关“质量月”活动部署,经研究制定了《2021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方案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日


2021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水平和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氛围。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参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召开质量安全管理培训和动员会,动员所有在建项目在施工现场至少悬挂2幅“质量月”活动宣传条幅,要突出“质量月”活动主题,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和影响范围。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工具,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加大宣传声势。各项目责任主体要以“质量月”活动为切入点,认真针对各自项目实际开展质量安全常见问题的治理工作,切实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强化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法规、政策和文件宣传力度。

(二)持续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21〕130号)要求,持续巩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成果,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推行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全面落实“两书一牌”制度,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将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和最小工作单元,促进质量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 落实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大力实施精品工程战略,鼓励支持企业开展“鲁班奖”、“天府杯”、“结构优质”、“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创优活动,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品牌意识。认真落实《广元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围绕目标,广泛动员,推动全市上下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推动质量提档升级。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精品工程、优质工程创建活动有效开展,确保有效遏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不断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安全满意度。

(三)大力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提升质量监督效能。结合建筑施工项目乱点乱象整治,一是积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在监理、施工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实施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及时分析质量监督工作状况,寻找质量监督薄弱环节,创新质量监督方式,提升质量监督效能。二是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质量素养提升活动,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培养一批工程质量意识强、技能高的产业工人队伍。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出行业、公司工匠代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基层创造、崇尚工匠精神、追求卓越绩效的价值导向。

(五)强化典型示范引领,狠抓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要以“质量月”为契机,针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积极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开展质量技术研讨、职工技能比赛等活动,加强施工现场一线人员培训,提升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下大力气消除质量通病,努力确保优质工程质量。有条件的要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会。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结合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做好动员部署,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凝聚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共识。要扎实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精心精准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大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低劣的工程,要从严查处并予以曝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扬。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质量月”活动信息的跟踪统计,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有关活动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分析“质量月”活动成效,并于2021年9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报市质安站,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住建厅和市质量强市办。

联系人:罗榕豆;联系电话:0839-3260173;QQ:419921993。


附件:1.2021年四川省住建行业“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2021年“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附件:
附件1:2021年四川省住建行业“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2:2021年“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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