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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技术检查专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04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环局

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技术检查人员管理,提升检查人员专业水平,现就进一步规范检查人员行为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环局应对下属监督机构检查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并按资质要求配齐检查人员,确保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登记人员符合要求。

二、检查人员应具有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有三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

三、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在检查报告上签字,签字人员必须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登记人员一致。

四、检查人员不得与被监管对象有利害关系。

五、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将予以通报。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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