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依法履行住建职能职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一)强化法治学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2次,向各支部发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学习资料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二是坚持局党组会前学法制度,针对住建工作实际,及时印发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定了《2023年度会前学法计划》,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11部法律法规。组织副科级以上的干部职工在四川省学法考法平台进行学习和年度考试,参考率100%。
(二)压实法治责任。为确保上级各项法治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行见效,一是调整充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为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着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围绕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规范法治审查流程,并将法治工作纳入党组会议事决策范围,亲自研究部署,今年以来,专题研究法治工作8次。
(三)强化示范引领。一是印发了《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示范推广任务和时间节点,组织各县区住建部门、局内各科室、中心逐步推广示范成果运用,并及时对县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推动“1+8”示范试点成果推广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全面梳理了本单位内设机构具体岗位职责职能以及履行职责依据的法律法规,认真编制了本单位、内设机构以及具体岗位的三级法治账图,将行政履职过程与实施法律过程融为一体,确保住建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广泛宣传教育。一是印发《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二是积极开展法律进工地、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组织法律顾问到在建工地讲解工资支付、施工单位维权等法律知识,解答施工企业及建筑工人代表提出的关于劳动合同、工伤纠纷、讨薪维权等问题。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到包联社区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举办《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专题培训2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社区物管负责人及100余家物业企业参与。深入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售楼部开展非法集资、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等法律知识宣传,并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切实增强住建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三是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以宪法宣传为契机,在城区重要路段设置现场宣传点,开展新《行政复议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广元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宣传,向现场群众讲解城建档案、燃气安全、建筑质量安全、散装水泥等住建法律知识,并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约200份。四是广泛宣传住建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在安全生产月、国际禁毒日、国际档案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法治公益宣传片,设立现场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大力宣传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创新服务举措,加快推进职能转变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优化建筑许可环境。我局认真履行办理建筑许可优化营商环境的牵头统筹职责,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五大机制”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优化审批提速五条措施》《广元市房屋建筑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实施方案》《广元市水电气信市政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工作规程》等制度,持续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二是认真落实“1+5”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解决“恳谈会”反馈的7个问题,除美地家园项目办证问题外,其余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或已制定解决方案。对“背靠背”评价中企业群众反馈的28个问题进行整改销号,协调推动6个项目减免政府性基金,为企业减免规费147.66万元。累计办结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分派的投诉举报17件,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着力规范住建市场秩序。一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了年度检查计划、分级分类检查目录,出台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指引》,牵头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房地产企业、建筑市场等开展联合检查3次、局内部检查11次,参与联合检查4次,涉及企业约300家。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新型监管机制,根据信用风险状况,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分级分类抽查检查2次。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公示制度、企业主动承诺制度,公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186条,报送信用承诺书500份、信用动态16条,努力构建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三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制定《2023年建筑市场安全生产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方案》《广元市2023年城镇燃气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案》,采用随机抽查方式,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燃气企业现场检查3次,抽查燃气企业2家、在建项目6个,发现问题10余个,已责令企业进行了整改。四是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通过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监管事项58项,编制实施清单88项,完成监管事项编目528项,录入监管行为1600余条。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14名同志申领了行政执法资格证,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58名,执法力量进一步充实。二是做好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审查工作。加强与城管部门的沟通配合,避免各自为政,不断规范违法违规行为移送程序和证据材料,部门间的执法合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已审查移送招投标、质量安全、维修资金监管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14起。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各类行政执法信息20条,加强执法案卷评查,随机抽取2022年度、2023年度行政许可案卷15卷评查,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行政行为规范性进一步提升。
三、健全法治体系,提高立法和决策质效
(一)切实加强住建领域立法工作。围绕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积极推进《广元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广元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制定工作。一是把好立项关口。在申报立法项目时,结合住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急用先立原则,在我市成功申报海绵城市建设国家级示范市后,及时主动申报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项目。二是深化民主立法。在起草《广元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过程中,多次组织座谈会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意见,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凝聚智慧、形成共识。目前《广元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已正式印发,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广元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正在起草过程中。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我局印发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年度目录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出台需履行的法定程序进行细化明确,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审查把关作用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在房地产业、建筑业支持政策制定及招商引资合同签订等事项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合法性审查,有效降低法律风险。2023年共审查各类合同33份、文件20份,出具法律意见书40份,协助内部科室、中心处理重大涉法事务约40次。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局内部《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制定或代市政府拟定规范性文件2件,均已进行备案。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制定或代市委市政府拟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发现2件规范性文件的上位法律已经修改,及时督促起草部门进行修改纠正,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同时针对市场监管局反馈的我市建筑业发展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情形的问题,积极指导县区住建部门开展自查,并督促业务科室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修改。
四、强化权力监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加强各类监督力度。一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全年利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约800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二是认真做好司法建议、复议建议书的办理工作。今年我局共收到司法建议书3份、复议建议书1份,均认真进行了整改。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规定。引导2位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四是健全行政调解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调解委员会,将法律顾问作为兼职调解员,参与行政调解案件办理,并积极开展《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在局官网刊载全文及解读,在局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努力提升公众对行政调解的知晓度。
(二)积极开展应诉工作。今年我局共办理诉讼案件9件,其中民事诉讼5件、行政诉讼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一是扎实开展遗留问题的处理,对陵江花鸟园拆迁补偿纠纷案、中建一局投标保证金纠纷案、上海同建强华设计费纠纷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为案件进入再审和减少政府资金损失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二是积极做好万融盛世、李宜林、何月红、张慧琳等6个案件应诉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梳理案件情况、收集证据材料并做好答辩工作。通过处理上述案件,及时反思和总结了我局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避。
五、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形式创新不够。我局法治宣传教育主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通过电子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等传统宣传方式进行,形式较为单一。
(二)法治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我局法律专业人才少,难以完全满足依法行政工作需要。
六、2024年工作重点
(一)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坚持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合同协议应审尽审原则,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的监督,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加强住建领域执法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行政许可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实施差异化检查,提升监管效率。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答复、存档流程,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针对共性问题,进行认真甄别,统一公开尺度和范围,全力保护申请人知情权,避免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30日
copyright 2007-2022 jsj.cngy.gov.cn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00522号-6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