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经开区建环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
现将《全市住建系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5日
为切实推进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按照省住建厅、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要求,在2019年安全生产清单制试点工作基础上,结合全市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明确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属地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
2.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地区和行业差异,在整体要求规范范围内制定符合自身特定的各类清单,并随着新业态、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以及管理要求等的变化而适时调整完善。
3.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紧密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将清单制管理与各责任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隐患、汲取事故教训严格问责追责、加强基层和现场管理相结合,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质增效。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住建系统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监理、物业领域全面完成并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其他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逐步推行,2021年以后,巩固成效、持续推进。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把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以清单形式固化下来,将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减少工作失误和推诿扯皮,达到明晰责任、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目的。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和工作措施落地见效,构建和夯实安全生产各个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责任体系,以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为目标,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压减一般事故,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主线
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坚持以责任为龙头,以清单为载体,以“双控”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撑。用清单明晰安全责任和工作内容,用“双控”推动精准精细管理,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实行照单履责、按单做事。
二、清单类别及制定
参照省安办和省住建厅发布的安全生产清单参考模板(1.0版)(在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自行下载),按照“简单、有效、管用”的基本要求,从部门、企业两个层面制定清单。
(一)住建部门制定三个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市、县区住建部门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物业管理三个领域分别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物业管理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科(股)室正副职和每个岗位人员的职责。市级部门清单于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制定,县(区)级部门清单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制定并报市局安办。
(二)企业制定“3+N”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
参照省住建厅发布的模板,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燃气企业、监理企业以及物业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3大必备清单,其余清单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在《日常安全工作清单》进行扩充拓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经论证审核后发布,并在发布后10日内向本级住建部门报备。市级示范企业(市住建局另行通知)于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清单制定,并且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现场推进会现场点位准备工作;其余所涉及企业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清单制定。
(三)责任清单制定任务分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经开区建环局以及局属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总体部署节点要求,分层、分级、分类制定清单。
局质安科、市质安站牵头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制定“3+N”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
局城建科、市城建中心牵头制定《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制定“3+N”的安全管理责任清单。
局房管科、市房管处牵头制定《物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督促指导物业企业制定“3+N”的安全管理责任清单。
三、清单运用
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实质,是基于对风险的过程管理,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层面,按照工作权限和职责提出需要关注和管控的“风险、征兆、措施”。
(一)善于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作为。部门层面清单运用重在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工作要求,完善用好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档案管理、安全生产年度述职等制度措施,以清单理清责任、明确责任,做到责任明晰、规范管理,切实减少工作失误和推诿扯皮,推动清单责任内容落实落地。
(二)善于以“双控”为基础加强清单制建设。企业层面要以“双控”为基础,推动安全生产从运动式管理向常态化、科学化、精准化管理跃进,针对重大风险源进行常态化的精准管控,抓住关键动态,确定初级征兆,及时提出“防治处方”和应急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三)善于提炼“安全标语”强化自觉意识。安全生产风险源在一线,所有工作要求最终要落实到一线。要善于从清单中提炼能引起全员共鸣的“安全标语”,从清单中梳理“防风险、防事故”的关键措施,提炼出简明扼要、朗朗上口、好记好用的“安全标语”,做到抬头能看见、低头能操作,全员熟知,工作中潜移默化,逐渐形成员工的本能意识和行为反应。
(四)善于运用科技信息化助力清单管理工作。要以清单为导向,以科技化为支撑,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跟踪、有约束、有落实、有结果,实现痕迹化、闭环管理,鼓励采用“清单+双控+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流程,逐级运转审核,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清单制管理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要的决策部署,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企业及施工现场要成立推进清单制管理组织机构。
(二)科学制定清单,逐级落实责任。要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为依据,分级分层梳理,将清单细化到具体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头,建立全覆盖安全生产清单制体系,坚决杜绝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推行过程中出现新的形式主义,导致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三)强化督导检查,注重工作实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是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也是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有力,安全生产效果明显的,在企业融资及政策支持上予以优先考虑;对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推动不力、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从而全面确保部门层面和企业层面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加大宣传教育,强化信息互通。县、区住建部门、相关企业要合理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地方媒体,加大清单制管理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总结清单制管理工作中创新做法、鲜活经验和亮点工作,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局,经开区建环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分别于8月1日前将清单制管理工作推进情况,12月1日前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局安办。(联系人:任小丽,电话: 3272101,邮箱:5622301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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