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第三轮第十二项整改任务)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第三轮第十二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 2025-04-23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元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广元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类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5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39-3263978;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801


附件:广元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copyright 2007-2025 jsj.cngy.gov.cn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00522号-6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