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各施工企业:
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的通知》(川建建发〔2017〕57号)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川建发[2014]07号)文件的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17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企业
按照随机抽查性原则,我局决定对中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市外施工企业、广元市大强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市内施工企业和2016年度核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广元市万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市内外企业实施动态核查(名单附后),核查事项包括企业资质条件和市场行为核查,请受查企业做好相关准备。
二、核查内容
(一)企业(机构)资质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证照情况: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上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是否年检(换证、延期)有效。
2.主要负责人情况:备案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与实际从业人员是否一致,是否具有相关职称或资格,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注册人员情况:企业注册人员(注册建造师)专业、资格及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设备、机械及厂房情况:资质标准中对设备、机械和厂房有要求的,核查部门应当核对设备和机械的明细帐、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及实物,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与实际状况是否一致。
5.企业2017年度社保缴纳情况。
6.三年内未承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除核查以上内容以外,还应当核查其有职称人员的专业、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7.省外入川企业资质主要核查《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市场行为,企业资质等级、执业人员等是否与验证登记信息一致。
(二)企业市场行为核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招投标及合同备案情况:检查被抽取的工程项目是否属于招投标范围、是否办理了招投标手续、合同是否办理了备案手续,检查项目施工单位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伪造业绩、虚假投标的行为。
2.在建工程项目履约情况:检查项目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接工程、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等行为。检查被抽取的项目合同履约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的情形,是否存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情形。
3.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履职情况:检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不履行执业责任、超越执业范围执业的行为。检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履职、是否与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备案人员一致。
4.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司法裁定等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拒绝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法院判决、仲裁机关裁决或经公证的调解书等行为。
三、核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份底结束。受查企业的具体核查时间临时电话提前通知。
四、核查方式
(一)自该通知发出之日起,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对辖区内被核查企业进行自查,并于7月21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市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成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小组,指派有行政执法资格相关人员前往受查企业的固定经营场所以及施工现场进行核查,核查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向被核查企业发出《动态核查通知书》。受查企业与核查人员若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核查人员逐一核实后,如实填写《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表》,并要求被核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核查表末页上签字确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拒绝签字的,核查人员应在核查表上签字并予以说明。
(三)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按照《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川建发[2014]07号)所附的动态核查判定标准,对核查结果进行判定,并向判定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企业发出限时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满经我局或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查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企业依照《办法》依法作出责令停业整改、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纳入下一年度动态核查范围,市内企业一年内不受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市外企业3年内不得在我市范围内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活动。连续两年核查为基本合格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按照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
五、核查要求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核查部门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近3年建筑行业统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建造师注册证书、相关专业人员职称证书、现场管理人员证书、技术工人证书、近2年来公司承担工程(含竣工和正在施工)项目清单及工程报建等资料。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应当在经营场所或施工现场予以配合核查。
(三)核查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核查,不得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广元市2017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名单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7月14日
附件
广元市2017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名单
| 地 区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资质及级别 |
| 市外 | 1 | 中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西国粮路铁路下穿界外工程) | 伍华强 | 建筑工程一级 |
| 2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元日航机电高新产业园项目) | 陈建光 | 建筑工程特级、市政公用工程特级 | |
| 3 | 华西集团省建一公司(苍溪帝景豪庭二期) | 陈贵林 | 建筑工程特级 | |
| 4 | 重庆万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滨江一号西城天街) | 戴勇 | 建筑工程一级 | |
| 5 | 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市利州区河西办事处八一村东片区安置点二标段) | 宫克石 | 建筑工程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 6 | 四川强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元市交通技工学校新建实训楼、学生宿舍项目) | 吴燕鸿 | 建筑工程二级 | |
| 7 | 四川毅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雪峰小学改扩建工程) | 张小强 | 建筑工程二级 | |
| 8 | 广元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四川华港建设有限公司) | 杨钧 | 建筑工程二级 | |
| 9 | 世纪天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旺苍五峰粮库及周边棚户区改造) | 董平 | 建筑工程二级 | |
| 10 | 四川盛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剑阁清江龙湾) | 杨继祥 | 建筑工程二级 | |
| 市属 | 11 | 广元市万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熊琳 | 建筑工程二级 |
| 12 | 四川庚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章洪宾 | 建筑装修装饰二级 | |
| 13 | 四川鑫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苍溪) | 张绍国 | 建筑工程二级 | |
| 14 | 广元市力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贾元洪 | 施工劳务 | |
| 15 | 四川强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剑阁) | 田小强 | 建筑工程二级 | |
| 16 | 四川广宇之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王总明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 17 | 四川磐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姚政 | 建筑工程三级 | |
| 18 | 广元市浩德建设有限公司 | 陈必军 | 建筑工程三级 | |
| 19 | 四川坤桥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何险峰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
| 20 | 广元市众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罗三军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 合计:共20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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