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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心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 2015-04-02 来源:gyjswpsf 分享: 【字体: 打印

    一、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切实爱护、真诚关心干部的原则。

    二、谈心谈话采取分级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每年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提倡一般干部、下级领导干部主动与上级领导干部谈心交心。

    三、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向干部转达组织的关心和问候;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反馈有关群众评价和社会议论,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干部本人的情况说明,征求干部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遇下列情况必须及时找干部谈心谈话,做到五必谈:领导班子不协调时必谈;干部职务变动时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时必谈;有重要信访反映时必谈;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必谈。

    四、谈心谈话的方式可采取集体谈心谈话、个别谈心谈话等,干部个人也可主动向有关领导提出谈心谈话要求。

    五、谈心谈话的内容应当保密,未经组织同意不得公开谈心谈话的信息和内容。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六、对谈心谈话中涉及干部个人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要尽力解决;对被谈心谈话人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改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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