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十二项整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十二项整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3-18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至 3 月 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联系电话:028-85536400;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 36 号。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3 月 18 日


copyright 2007-2025 jsj.cngy.gov.cn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00522号-6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