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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0 来源:市局网管室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经开区建环局,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今冬明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住建厅12月17日来我市开展全省住建系统2018年度安全生产检查的反馈和市政府领导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建安委〔2018〕47号)和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地灾指办〔2018〕1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12月19日

关于开展建设施工领域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针对今冬明春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随着低温、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极端天气和年底赶工期、抢进度行为增多,诱发安全事故因素陡增。特制定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检查,促进建设工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推动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强化落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使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态势。

二、检查的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开展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一是土方开挖作业前,施工单位是否将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说明;二是施工单位施工前是否制定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履行了企业技术负责人、现场总监审核批准手续,是否按规定履行了专家论证审查手续;三是监理单位对有关施工安全隐患是否及时下发隐患整改或停工通知书,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继续施工行为,是否及时通知建设主管部门。

(二)开展模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模板支撑系统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二是模板工程,尤其是高大模板工程是否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履行企业技术负责人、现场总监审核批准手续;三是施工企业对模板支撑系统是否进行设计,对其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进行校核验算,受力体系细部构造是否绘制大样图,现场使用模板工程的有关材料尺寸、接头、间距及接结等是否详细说明;四是施工前是否由技术人员向作业班组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报监理查验签字。

(三)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高处坠落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一是“四口、五临边”是否设置有效安全防护,重点是洞口、电梯口等防护设施是否定型化、工具化,阳台、楼板、楼梯临边是否设置有效防护设施;二是防护、支撑脚手架与建筑物的连接是否合格,脚手架基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组织验收,扣件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三是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维修过程中防高空坠落措施是否齐备;四是高处作业吊篮是否符合国家《高处作业吊篮》标准要求,严禁使用自制吊篮。

(四)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一是安拆单位是否具备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特种操作人员资格证;二是安装、拆卸作业前是否到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安拆受理手续;三是是否制定专项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是否履行了企业技术负责人、现场总监审核批准手续,并由技术人员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四是安拆区域是否设置警戒线、划出警戒区,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是否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五)开展临时用电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一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执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保护”;二是配电箱内是否设置明显断电点的隔离开关;三是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用电设备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和保护接地。

(六)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一是各施工现场是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救援人员和器材;二是是否存在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三是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责任人,配备消防器材;四是是否编制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建立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

(七)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检查。一是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和新入场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二是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师傅带徒弟制度;三是利用冬闲时间,指导、组织在建工地开展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做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从2018年12月20日开始,到2019年3月底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阶段(12月20日至19年1月10日)。各在建工程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和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于19年1月10日前报送我局质安站。

第二阶段:检查、督查阶段(19年1月11日至2月28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督导检查,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工地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施工企业按时整改到位,并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不留后患。联系人:孙晓蓉 联系电话:3260173

附件: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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