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11月27—28日
2.资格审查地点: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南四楼人事科(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2号)
3.联系电话:座 机:0839-3314652 手 机:18113695119
三、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市城乡建设管理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职位的考生,应提供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11月27日只审查广元人事人才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11月27日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11月28日进行(即11月28日只审查递补人员),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于11月27日16:30—18:00时可主动联系咨询资格审查后是否有缺额。
2.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4.未尽事宜请详读《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4下半年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附件: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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