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本通告中新办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后,应尽快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详情请登陆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网站:http://jsj.cngy.gov.cn
证书领取须知
1、受理通知单原件(建筑施工企业登陆系统自助打印);
2、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交件时已交回的除外,新办企业除外)。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9月25日
copyright 2007-2022 jsj.cngy.gov.cn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00522号-6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