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直属机关党委组建由党员领导干部、党代表、纪检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参加的民主生活会督导评估组,全程参与、督查下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二、会前,民主生活会督导评估组对交心谈心、征求意见、查找问题进行严格把关。
三、民主生活会结束时督导评估组组织参会人员对民主生活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措施等情况开展专项民主测评,形成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报告,对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查找问题不深不准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歪曲敷衍的,整改措施没有回应问题、操作性不强的,责令重开和限期整改。
四、会后,民主生活会督导评估组督促及时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逗硬落实整改措施。
五、局直属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局属基层党组织的党内组织生活的内容、效果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估并通报。对开展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党组织,进行相应预警,取消当年党内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直接评定为三类党支部,并严肃追责,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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