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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9年度建设工程项目 监理工作质量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21 来源:市局信息中心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环局,市城区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责任行为的监管,切实落实监理责任,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依据《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实施办法》(川建质安发〔2013〕594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监管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4〕238)、《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广规建住发〔2018〕1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2019年度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监管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管工作内容,确保监管工作到位

(一)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方面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实施情况。

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安装或投入使用前进行审查情况。

4.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核查的情况。

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7.对建筑节能工程有关措施、相关产品的节能要求指标、质量控制资料的落实情况。

8.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9.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

10.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二)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安全方面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

2.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3.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检测许可与验收等情况。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情况。

9.发现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情况或暂时停工情况;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10.工程项目发生严重安全隐患的,是否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是否及时向监督机构报告。在紧急情况下,施工单位不停止施工可能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情形,总监理工程师是否立即书面或电话通知监理单位和监督机构,并编制《紧急监理报告》,由监理单位在24小时内呈报该项目的监督机构。

(三)监督机构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扬尘治理方面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将扬尘治理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扬尘治理管控措施的检查情况。

2.审核施工企业扬尘治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扬尘治理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3.审核施工企业扬尘治理应急预案和扬尘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4.定期巡视检查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是否符合“6不准”“6必须”“8个100%”等标准要求情况。

5.发现扬尘治理不达标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或暂时停工情况;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

二、严格监管工作程序,落实监管工作责任

(一)建立我市监理专家库

为切实规范我市监理市场秩序,推动我市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局今年将建立工程建设领域监理行业专家库,专家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市质安站开展监理工作质量考评、行业自律检查、各类调研等,以及其他临时性的重要工作。

(二)实行动态监管

对在我市执业的工程监理企业实行动态核查,以市场行为、现场行为和是否达到资质标准为重点,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日常监管力度

各级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按以下程序加强对监理企业及项目监理机构履行扬尘治理、质量安全责任行为的监管。

1.对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状况进行抽查、抽测及评估;

2.对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方面的相关工作进行抽查;

3.对监理企业执行考评进行进行检查,抽查项目监理机构自检、监理单位巡检情况,完成对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质量的考评打分并记入《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手册》及《监督记录》;

4.对考评结果为C等、D等的项目监理机构督促整改并复查;

5.对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机构不履行其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责任的行为,监督机构应记入项目监督档案,责令限期整改,并扣减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诚信分值。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常规巡检。市质安站将结合日常检查监督工作,每个月对市城区部分项目监理工作开展检查巡查。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制定项目监理工作月度专项检查计划,按月度计划开展检查巡查。重点检查监理机构考评开展情况,企业巡检情况、项目监理人员到位、履职等情况。

(二)督促整改。“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每季度对2个以上县区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检查中将对存在较大问题的项目监理机构委托各县区督促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监理机构下发整改执法建议书,对考评不合格的项目将约谈监理企业负责人及项目总监;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项目的监理企业及项目总监将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通报。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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