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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性定期分析制度

发布时间: 2015-04-02 来源:gyjswpsf 分享: 【字体: 打印

    一、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性定期分析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评议内容:党员思想政治、加强学习、遵纪守法、岗位工作、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等

    三、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性定期分析方法步骤:学习动员、自我党性分析、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形成意见。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各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局直属机关党委,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支部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要通知外出党员按期返回。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必须履行请假批准手续,并以一定的形式补评。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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