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扶贫新村规划建设指导意见
按照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和《四川省新村建设扶贫专项方案》
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扶贫新村规划建设的指导,
切实提高工作成效,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 紧紧围绕协调推进 “四
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认真实施“三大发展战略” ,贯彻落实
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新时期扶贫工作方针,围绕扶贫新村
建设工作主线,坚持规划引领,着力住房建设,提升基础设施
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让农村困难群众住
上好房子,共享现代物质文明,为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
定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和高原藏区“四大
片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重点,保障农民住安全房、
走平坦路、饮安全水、用卫生厕的基本需求,着力解决农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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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重点问题, 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到 2020 年,
完成建档立卡困难群众农村危房改造,完成 11501 个贫困村的
新村建设,使扶贫新村困难群众住房得到保障、配套设施得到
提升、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三、基本原则
(一) 坚持精准扶贫,分类施策。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
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针对不同贫困区域、不同贫困农户
状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因村施策、因户施治,建立适用不
同困难群众的帮扶机制。
(二)坚持经济适用,远近结合。充分考虑贫困村农民意
愿和经济承受能力,以满足村民基本生活、生产基本需求为前
提,合理确定扶贫建设标准,减轻贫困户资金负担,防止建房
返贫。坚持远期目标和近期目标相结合,有序推进扶贫新村建
设。
(三)坚持以人为本,住有所居。紧紧围绕解决困难群众
住房问题,整合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政策资源,全面实
施贫困户住房改善攻坚计划,确保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
全。对确实无力建房的特困群众,采取政府兜底、社会帮扶等
方式,通过利用闲置房、公房等多种形式,保障基本居住条件。
四、重点工作
(一)强化 扶贫新村规划 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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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新村规划编制要充分体现贫困村经济社会特征,切实
提高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落实科学规划理念。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
态化”的规划理念,坚持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坚持科学选址,
避让地震断裂带、地质隐患和洪涝灾害,结合农民耕作和生活
半径,合理确定农房聚集度,科学安排扶贫新村布局、数量和
规模,确保扶贫新村规划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
乡愁” 。
突出扶贫新村特点 。全面摸清现状,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明确特色优势产业,配套相应的生产设施;按照“缺啥补啥”
的原则,统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综合考虑旧村改造和
传统村落保护要求,提出村庄整治和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科学 制定 建设计划 。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
充分考虑村民意愿及经济承受能力,科学建立扶贫新村建设项
目库,明确实施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投入、进度安排、责任
分解等内容,有序推进扶贫新村建设。近期以脱贫解困为主要
目标,全面消除贫困村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实现基
础设施承载力明显提升、人居环境逐步改善、产业发展初见成
效。远期要按照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努力实现“业
兴、家富、人和、村美” 。
积极引导群众参与 。通过宣讲、公示、过程参与等方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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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村民意见,让村民了解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提升规
划的群众基础和可操作性,提高扶贫新村规划建设效率。
(二)全面改善扶贫新村住房条件
按照建、改、保有机结合的要求,全面推进贫困村危房改
造,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提倡统规自建、统规联建,原
则上不搞统规统建,提高农房建设管理水平。
合理确定 住房建设标准 。按照“安全、经济、适用、美观、
环保”的原则,改变盲目攀比的建房观念,合理确定住房建设
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国家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的
政策,原则上农民主体房屋总面积不宜超过 60 ㎡。
优化农房居住生产功能。组织设计单位编制满足农民生产
生活需求的农房设计图集,做到结构安全可靠、户型经济适用、
风貌特色突出,免费提供给建档立卡贫困户使用。对于新建农
房要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做到基本功能齐全、设
施齐备。对于需要改造的既有农房,应当在遵循使用者原有的
生活模式前提下,配备清洁厨房、卫生厕所,配套储藏农具、
粮食用房,实现人畜分离。使农房既适应现代生活方式,又满
足耕作等生产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
多措并举筹集建房 资金 。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有条件的地
区可实施贷款贴息补助,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开展社
会捐助、邻里帮扶和村集体资助,探索以村级建房委员会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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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帮助老弱病残等经济特别困难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坚持投
工投劳与使用地方材料相结合,开发推广低造价、功能好的农
房建设技术,控制成本负债,不增加农民负担。
加强农村住房 建设管理。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房建设管
理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房建设管理的实施主体,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承担农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共同做好农房建设管理工作。在乡镇一级要配备农房建设指导
员,组织动员大学生志愿者和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
加强对农房改造关键环节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指导,定期对政策
执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各地可根据实际
情况开展试点示范推广。
(三)大力提升设施建设水平
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量力而行,紧紧围绕扶贫新村
生产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统筹推进扶贫新村基础设施
升级改造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统筹推进 基础设施 升级改造。优先实施扶贫新村道路、饮
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新建和改造。道路建设要结合通
村硬化路和通组入户路工程有序推进,建设标准应科学适度,
确保实现通达顺畅。启动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以加强水源
保护、保障饮水安全为重点,各地可因地制宜选择分散供水或
集中供水。电网建设要加快实施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重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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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贫困群众特别是分散居住户用电问题,全面消除无电户。通
信基础设施建设要以广电网、互联网为重点,实施“宽带乡村”
建设,逐步实现扶贫新村全覆盖。
加快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优先配套医疗卫生、教育和
文化体育设施,提高扶贫新村就医、就学条件,丰富村民娱乐
生活;同步推进传统商业、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网点建设,
方便村民日常生活。
(四)改善扶贫新村人居环境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治、突出特色、以民为本”的原
则,以问题为导向,由治理“脏、乱、差”入手,重点解决农
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问题,统筹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风
貌特色塑造,改善扶贫新村人居环境。
改善农村卫生条件。科学设置农村垃圾收集点,因地制宜
推广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的
模式,逐步推进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根据农村人口、地形地貌、
地质特点、住宅分布及污水水质等情况,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
合的污水处理模式,推广经济适用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逐步
实现达标排放。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做好河道、沟渠、堰塘整治,开展山
林、农田修整,搞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推进扶贫新村大气、
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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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扶贫新村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塑造乡 村风貌特色。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
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传统
民居风格,推动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征、文化传承的农房建
设。强化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
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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