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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8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住建〔2021〕188号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环局,相关科室、局属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31日


2021年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推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风险意识,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1年全省住建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川建安委〔2021〕13号)和市安委《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广安委〔2021〕12号)要求,结合全市住建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在全市住建系统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宣传咨询、知识竞赛、演练观摩等活动。按照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6月16日为全市统一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负责人为重点安排专题学习,强化政治思想引领,聚焦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 100周年系列活动,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要学深悟透、入心入脑、见行见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维护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局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市安委会在老城步行街举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及各县区实际,各住建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制作宣传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以及防灾减灾救灾常识,普及施工作业、燃气使用、物业管理、供水排水、农村建房、森林防火、食品安全、职业健康等安全知识。城镇燃气、小区物业、建筑企业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 LED屏幕、广告牌、宣传栏等制作投放安全宣传画、安全标语和公益广告,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聚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的主题主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本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开展“创安 2021”活动。按照市安办印发的《广元市全省安全生产“创安 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顿行动等相关任务,各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城镇燃气、房屋安全、市政公用设施、建筑工程等,重点针对汛期安全和夏季消防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聚焦重点行业,对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条件差、管理不规范的企业,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狠抓主体责任落实,采取公开曝光、警示约谈等方式,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基础薄弱企业,切实形成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开展“安全生产网上行”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突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广大企业及其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按照市安办《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安全宣传 “五进”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办 〔2021〕16 号)要求,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大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和安全普法工作。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开展应急演练观摩活动。各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物业服务、森林防灭火等重点领域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分析研判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装备物资准备,开展“双盲”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从业人员防灾避灾、自救互救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各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响应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总工会组织开展“安康杯”职工安全应急技能知识竞赛答题活动,组织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四川应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的知识竞赛。广泛动员企业员工参与学习和答题,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制落实,夯实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九)开展“三个最”评选活动。按照省安办印发的《关于评选 2021 年全省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的通知》(川安办函〔2021〕163 号)要求,开展“评选2021年全省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基层安全监管者”活动,培养一大批尽职尽责的操作手、负责的管理者、履职的监管者,传递安全发展正能量。

(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按照《四川省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实施细则》(川安办〔2021〕14 号)要求,组织动员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物业管理、散装水泥等行业领域优秀企业参加全省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筹划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观摩活动,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项目,创建一批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按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活动经费,将其纳入全年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要充分调动各住建行业企业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结合行业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行业特色的宣教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要充分发挥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形成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网上行”活动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清单制管理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结合起来,着力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认真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

请各县区住建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于6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包括图片、视频、情况统计表等)至市建设安全中心。联系人:任小丽,电话:0839-3272101,邮箱:562230167@qq.com


附件:1.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1年广元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2.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3.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6.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

7.生命只有一次,没有下不为例。

8.安全生产牢记,生命不能当儿戏。

9.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10.人人防火 树树平安 时时防火 国泰民安。

11.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12.森林防灭火,责任重如山。

13.绿水青山要护好,森林防火不可少。

14.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15.深入开展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网上行”活动!




附件2

广元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活动项目

内容要求

进展情况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专题学习电视专题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次,参与(  )人次;

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是□否;组织集中学习观看(  )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   )场,参与(  )人次。

“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

组织各类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组织媒体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  )次,刊发新闻报道(   )篇;

派出督导组 ( ) 个, 检查企业 ( ) 家, 检查工地或现场( )个

宣传推广经验做法(  )个,刊发新闻报道(  )篇;

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安全生产网上行”活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网上行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以及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县区至少在县级主流媒体曝光一个典型案例;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曝光问题隐患(   )条,省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媒体转发报道(   )篇;典型案例具体为(   ),每月报送;

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    )场,参与(   )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   )场,参与(   )人次;社区居民、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   )条次;

开展“网上行”(   )次。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场,参与(   )人次;

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   )场;

创新开展线上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网上展览(  )人次,参与知识竞赛(  )人次、参与“走进安全体验场馆”(  )人次,参与直播答题(  )人次,参与“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  )人次。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开设并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

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  )部;

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创建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建设情况,新建(  )个,改扩建(  )个,计划(  )个,其他(  )个;

使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 □是 □否

应急演练和现场观摩活动

现场观摩活深入城镇燃气、既有房屋建筑、建筑施工、小区物业等行业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救援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活动。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场,参与( )人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备注:此表请于6月30日前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一并报送市建设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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