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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住建局“三督促”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 2013-12-19 来源:gyjsw_ym 分享: 【字体: 打印

一是对仍未办理报监手续、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完善相关审批及开工质量、安全保证资料进行办理,在2013年12月31日前必须办理完毕。

    二是未组织竣工验收但已投入使用的项目,督促各建设单位及时联系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监理单位审查施工质保资料、施工记录、竣工资料、竣工图,进行城建档案预验,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组织相关项目审批单位及五方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

    三是已竣工验收,但未监督备案(未出监督报告)、竣工备案的项目,督促各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会议提出的质量安全整改问题尽快整改,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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