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将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内容,下大力气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利州区紧紧围绕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的目标要求,以城市有机更新为抓手,全力以赴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1个统筹。出台《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建立工作周报、月通报、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常委和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街道(镇)、区级有关部门及水、电、气、讯等2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汇总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随时召开多部门、多单位协调会,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碰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2个同步。“整治”与“改造”一起上。在广泛征求小区住户意见的基础上,98个纳入改造范围的小区因地制宜个性化制定改造项目“菜单”,引导群众按需“点单”,积极将广元文化元素融入小区整治,实现历史文化传承和人居环境改善的有机结合。“面子”与“里子”一起治。结合“未来社区”“智慧小区”建设,统筹推进屋面防水处理、楼道整修、增设门禁等9类建筑体改造工作,同步改造绿化、体育、文化等9项公共设施,全方位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环境品质。
4个主体。根据改造小区的户数、规模及体量,由业主委员会、社区、街道(镇)、国有企业分类承担老旧小区改造主体。100户以下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负责实施;100户以上且投资金额在400万以下由街道(镇)负责实施;100户以上且投资金额超过400万的,由区属国有企业负责实施。截至目前,7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现开工建设,开工率达到80.6%,预计11月底将实现全部开工建设。
N方参与。本着“意愿共商、方案共谋、家园共建、成果共享”的原则,积极构建多方参与、多级联动的推进机制,小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社区、街道(镇)、区级部门、专营单位等全过程参与,实现对施工材料、工艺和工程施工质量等方面的全程把关、实时监督。同时,积极鼓励和动员物业企业、国有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小区改造。
copyright 2007-2022 jsj.cngy.gov.cn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00522号-6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