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以来,青川县住房保障局始终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作为中心工作来抓,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组织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杜绝出现一起“豆腐渣”工程,未发生一起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一是强化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监督。工程开工建设前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对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各方责任主体上岗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要求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制定了可行的防治质量通病方案。 二是加大工程实体质量监管的力度。从原材料进场,到工程基础、主体、竣工验收,每个环节都要求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条文。在工程实施阶段,我局通过随机抽查、每月定期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严格地全程动态监督。 三是全面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在竣工验收前,全面推行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的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建档案移交工作。 四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和治理工作。认真执行建筑规范,严格要求多层砖混结构选用商品混凝土,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屋面防水层采用高分子防水卷材、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卫生间墙体粉刷必须采取防水措施,减少和消除墙体开裂、楼板缝开裂、渗漏等质量通病,为群众交上了称心如意的“放心房”、“舒心房”。 五是妥善处理质量投诉。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问题不仅是民生问题,更是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问题。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投诉投主要集中在质量通病,我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成立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小组,制订了《青川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处理质量投诉的流程,为高效处理质量投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力争投诉案件快速,妥善处理,确保质量合格,居住安全,受理的30余起质量投诉均得到了圆满解决,群众满意率95%以上。
copyright 2007-2022 jsj.cngy.gov.cn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05000522号-6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