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城乡治办〔2013〕18号
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3〕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3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2013年5月7日
2013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3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高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部署,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主基调,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的奋斗目标和“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统筹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把环境治理充分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提高人居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大力提升城乡面貌。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是:到2013年底,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新提升,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8%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7%;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全面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机制;城乡风貌塑造继续推进,建筑立面清理和风貌塑造覆盖70%以上的建制镇、65%以上的村庄;城乡居民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完善;城乡环境综合综合治理“四化”达标成果巩固提升。
一、大力实施“环境质量提升工程”。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工作部署,水务、规划建设、环保、农业等部门要大力开展城乡环境质量工程建设。一是开展水环境治理。要继续深化河道沿线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垃圾,疏掏淤泥,集中打捞水面漂浮物,结合农田水利建设,抓住渠道岁修、河道断流等时机,抓紧疏浚清淤,解决河道堵塞、污泥堆积、杂草丛生、水质恶化等问题,同时,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二是抓好环境治理。要继续强化抓好城乡公路沿线、铁路沿线和城镇主次街道环境治理工作,抓好城镇生活噪声、工业噪声超标、扬尘污染治理等工作。三是搞好城乡污水、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特别是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乡镇场镇的垃圾、污水、粪便要进行集中处置;农户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一建三改”(建沼气、改厕、改水、改圈),粪便以沼气池、三格化粪池等形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大力实施“环境设施提升工程”。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抓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环境基础建设和改造升级。乡镇场镇要进一步规划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乡镇要有计划的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距县城较远的乡镇要抓好垃圾处理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同时,要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二是继续增添垃圾清运车辆等环卫设备;三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建农村垃圾收集池、污水生态处理设施、配备村级保洁人员;四是继续加快农贸市场、停车站、洗车场的新建和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整体功能。
三、大力实施“园林绿化提升工程”。规划建设、园林和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城镇园林绿化提升工程。一是扎实推进城镇拆墙透绿、植绿增绿工作,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市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绿地率达到38.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m2。二是提升城镇绿化水平,打造品种多样、内容丰富、环境优美的城镇绿化景观。三是扎实推进植树造林,持续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巩固“创森”成果,进一步优化城乡宜居环境。
四、大力实施“城乡容貌提升工程”。要继续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加大城镇风貌塑造,全面提升城乡容貌。一是持续开展“五乱”治理,纵深推进“三个延伸”,突破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深入整治背街小巷、老旧院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以及边远乡镇和村庄等区域的环境治理,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进一步落实环境治理责任区制度,健全网格化管理,标本兼治,坚决防止反弹;二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省风貌塑造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在科学规划基础上,注重传承历史文化,着力完善设施功能,突出环境特色,积极稳妥推进城乡风貌塑造。重点对县城、建制镇(乡)主要街道以及国道、省道、重要旅游通道沿线和铁路沿线风貌塑造作为示范通道进行打造,使风貌塑造成为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亮点。三是加大规范管理,抓好城镇架空线缆乱拉、地面设施乱布、地下管网乱铺“新三乱”的治理,净化公共空间,大力提升城市形象。
五、大力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一是继续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宣传教育,持续推进“七进”活动,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纵深推进热潮;二是继续采取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刊播公益广告和提示警示语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爱卫生、讲文明”,“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等主题活动,强化养成教育,树立良好城市意识,卫生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三是大力开展公共秩序规范行为,以交通文明和公共场所的文明建设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行路、文明驾车、文明乘车、文明劝导等活动,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乱跨路栏、不乱踩绿地、乱停放车辆、乱摆摊点等形为。
六、大力实施“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大力持续抓好“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巩固达标成果,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一是2010年至2012年度受省委、省政府命名的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要再接再厉,争创“环境优美优秀示范城镇、村庄”。二是要积极开展创建“省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示范乡镇、示范村庄”工作,2013年每个县区要争创1个“省环境优美示范乡镇”,扩权县争创9个“省环境优美示范村庄”,非扩权县区争创6个“省环境优美示范村庄”。创建工作要科学组织,加强检查指导,严格标准程序。
七、大力实施“民生项目建设工程”。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2013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川委办〔2013〕1号)和省治理办《2013年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生工程目标分解表》(川城乡治办〔2013〕10号)精神,今年我市十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中涉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的有“小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3个、“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5个、“城市风貌塑造项目”4个、“镇乡风貌塑造项目”12个、“村庄风貌塑造项目”15个,累计完成投资8690万元以上。各级要按照项目实施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大推进力度,严格按照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和建设期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项目建设。同时,要强化资金保障,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拓宽筹资渠道,全力抓好资金筹集。要鼓励和吸引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资金投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撑。各县区治理办要会同相关部门,掌握项目建设工作动态和进度,强化目标考核,严格督查,跟踪问效,强化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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