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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四举措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日期: 2016-11-01 来源: 本站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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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及时清理评估。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对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含原市经济委员会和相关产业推进办公室)等主体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清理并建立文件基础台账,实现动态管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从起草、论证、审签、公布到清理、评估、修改、废止等全过程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科学管理。三是严格发文审查。印发市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文件备案审查意识,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防出现“问题文件”。四是定期清理公开。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每年对委机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并将规范性文件纳入政务公开重要内容,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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