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审定〈广元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请示》。
《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明确了网约车发展原则、管理主体和网约车定价机制;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许可条件予以明确,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必须在我市建立服务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配齐管理人员;车辆发动机排气量不低于1.6升或1.4T,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网约车驾驶员应具有广元市户籍或广元市居住证。《实施细则》将通过相关媒体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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