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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四举措”严把项目环保准入关

日期: 2017-12-30 来源: 本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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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规划约束。根据《广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重点产业专项规划,明确各县区功能定位、产业主攻方向和园区环境容量,每半年开展一次产业布局合规性跟踪检查。

2)建立会商机制。在签定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前,对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新、改、扩建产业项目进行报备,并在报备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市、县(区)两级会商会议,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

3)健全审查机制。制定并定期公布《广元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建立采矿、制造等产业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审核矿山开采、金属冶炼等重点领域项目推进中的环保情况。

4)加强指导服务。环保部门同步介入项目招引落地、建设等环节,开展项目环保咨询、政策解释等指导服务工作,同时建立项目环评论证和项目建设同步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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