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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对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紧急通知

日期: 2017-12-30 来源: 本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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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对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商务局,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产业发展科,委相关科室:

按照2017年12月29日全市迎接国务院安委会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对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通知》(广安办〔2017165号)要求,我委重点负责粉尘防爆、金属冶炼、央属国有大中型企业等行业企业迎检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迎考准备,确保考核取得较好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迎考工作

为切实抓好本次迎考工作,委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盛锦为组长,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克勤为常务副组长的迎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认真听取汇报,研究安排迎考工作。各县区经信局要切实高度重视此次迎检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及时安排布置相关工作,要明确专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自查

各县区经信局要按照广安办〔2017165号文件《广元市2017年迎接国务院安委会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企业)》的考核细则、评分标准(附后),督促指导辖区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逐项自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不漏项、不缺项,同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归档。

三、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请各县区经信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将企业自查情况及印证资料,于2018年1月4日下午3点前报我委机械电子科(联系人及电话:邓明,3318163;马鹏,18881276668。)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经信局、经开区经发局,要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做好各项迎考工作的落实;

(二)对迎考工作准备情况,我委将对有关县区和企业在进行检查和督导。

(三)抓好统筹安排,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

 

附件:

1.广元市2017年迎接国务院安委会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企业)

2.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对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30日

 


附件1

广元市2017年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任务分解表(企业)

序号

考核细则

评分标准

责任单位

1

9.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制度措施;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及跨地区、多层级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1分)

抽查6家企业(重点抽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及国有大中型企业,下同):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每家扣0.2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操作性不强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政策要求的,每项制度扣0.2分;
  未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第十一条规定的12项制度规程),每家扣0.2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操作性不强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政策要求的,每项制度扣0.2分;
  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每家扣0.2分;制度未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每家扣0.2分;
  未明确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的,每家扣0.2分。
  逐项扣分,扣完为止。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消防支队、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

10.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1分)

企业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每家扣0.2分;
  未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每家扣0.2分;制度与企业实际结合度不高、操作性不强、未做到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或未按照制度执行的,每家扣0.2分;
  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每家扣0.2分;未查询到全年完整档案的,每家扣0.2分;隐患整改未做到定时、定责、定人、明确整改期间安全防护措施和整改验收的,每家扣0.2分;
  未做到隐患治理闭环管理的,每家扣0.2分。
  大型企业未建立完善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的,每家扣0.2分;未按制度报告的,每家扣0.2分。
  高危行业未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每家扣0.2分。
  逐项扣分,扣完为止。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消防支队、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

11.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1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7项职责),每家扣0.3分;2017年内,企业发生2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扣0.5分;
  未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家扣0.2分;
  未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每家扣0.2分;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7项职责),每家扣0.3分。
  国有大中型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董事长或总经理未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的,每家扣0.2分;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未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家扣0.2分。
  逐项扣分,扣完为止。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消防支队、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

23.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优化、简化应急预案,加强实战化演练。(1分)

企业编制预案前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价(风险评估)的,每家扣0.2分;
  未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配备应急物资的,每家扣0.2分;
  未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每家扣0.2分。
  逐项扣分,扣完为止。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消防支队、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

24.贯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将安全作为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的前提,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2分)

企业未落实省、市政府制定的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度措施的,每家扣0.2分。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消防支队、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

26.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和部门实施方案;全面摸排并有效管控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化工园区、规划布局、源头准入,以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使用环节、运输环节等安全监管;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5分)

 

抽查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列出主要安全风险清单的,扣0.2分。扣分不超过2.5分。

抽查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未落实危险化学品罐区、特殊作业安全整治的,每家每项扣0.2分。扣分不超过1.5分。

市安监局、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

28.推进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煤矿企业整顿关闭、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工作,开展矿山采空区、尾矿库“头顶库”、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打击超层越界等“五假五超”行为。(2分)

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有关部门部署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和矿山采空区、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或未查到有关部门检查记录的,每家扣0.2分。

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

34.加强中央和地方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投入;按照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对企业所得税给予抵免、优惠;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1分)

涉及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的企业,未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户核算,文件规定的提取比例和使用范围),每家扣0.2分。

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

36.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提高监管实效;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2分)

企业未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每家扣0.2分;
  未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每家扣0.2分;
  未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每家扣0.2分;
  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的,每家扣0.2分;
  未依法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的,每家扣0.2分。
  逐项扣分,扣完为止。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

38.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考试体系,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培训专项检查。(1分)

企业未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培训的,每家扣0.2分;
  未开展职业健康全员培训的,每家扣0.2分;
  未开展岗位安全健康操作规程和安全健康操作技能教育培训的,每家扣0.2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的,每家扣0.2分。
  逐项扣分,扣完为止。

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2

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对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盛  锦   党组书记、主任

常务副组长:张克勤   副主任

  :薛开广   副主任

俞正学   副主任

黄旭明   总经济师

余开鑫   副主任

宫高鹏   机关党委书记

    总工程师

张刚林   市化工医药产业推进办主任

杨天平   市机械电子工业管理办主任

张茗钧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

    市食品饮料产业推进办主任

成员:委办公室、经济运行与综合科、产业政策与技术改造科、产业园区科、技术创新与新兴产业科、能源与电力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机械电子科、轻工纺织科、农产品加工科、化工医药科、企业科、信息化科、无线电监督管理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械电子科,办公室主任由杨天平主任兼任,机械电子科负责迎接国务院安委会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综合统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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